跳到主要內容
:::

    Q1:我能不能在臺灣工作? (點擊展開)

    1.只要您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的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即可在臺灣工作。

    2.內政部移民署自100年9月16日起新核發之外籍配偶 IC 外僑居留證、陸配偶依親居留證及長期居留證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中文字樣。

    Q2:我可從何處得知就業服務相關資訊? (點擊展開)

    1.新北勞動雲-新住民專區

    新北勞動雲-新住民專區

    2.您可與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所屬各就業服務站(台)聯聚.將獲得就業服務相關資訊。

    ★三重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976-7157

    ★板橋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959-8856

    ★中和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246-1250

    ★新店就業服務站 電話:(02)8911-1750

    ★新莊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206-6196

    ★汐止就業服務站 電話:(02)8692-3963

    ★淡水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808-3525

    樹林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681-9453

    Q3:我想參加職業訓練,應該具備哪些資格與條件? (點擊展開)

    1.凡是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户籍之國民結婚,尚未取得本國國民身份但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均可加職業訓練。

    2.應備文件:

    (1)註現人口及詳記事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2)有效期間之居留證明文件。

    (3)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另需備勞保明細表正本及報名資格審查切結書等資料,詳細報名資料以各課程簡章公告為主。

    Q4:要從哪裡取得職業訓練開班訊息? (點擊展開)

    相關職業訓練開課資訊皆公告於新北勞動雲-職訓補給站網站,提供新住民朋友查詢。

    新北勞動雲-職訓補給站網站qrcode

    Q5:請問有沒有提供網路學習課程? (點擊展開)

    新住民網路學習課程可至於新北勞動雲-職業訓練影音專區查詢(網址請點我,另開新視窗),目前已放置門市服務人員、異國料理創業小吃、網路行銷、店舖經營與管理、餐飲及美容相關職類職訓影音課程供民眾直接點選學習,並有中文、越南、泰國、菲律賓(英文)、印尼五種 語言字幕可選擇。

    新北勞動雲-職業訓練影音專區 QR CODE

    Q6:如果我與雇主有勞資爭議時該怎麼辦? (點擊展開)

    可至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填寫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或至新北勞動雲透過《勞資調解便利通》進行網路申請,本府勞工局將盡速召開會議,並主動指派通譯人員陪同調解。

    勞資調解便利通

    Q7:如果我遇到雇主違反勞動法令時該怎麼辦? (點擊展開)

    可至新北勞動雲透過《勞動檢查立即GO》線上通報,本府勞工局將對雇主實施勞動檢查。

    新北勞動雲-勞動檢查立即GO

    Q8:如果我有勞工法令疑義時該怎麼辦? (點擊展開)

    1.律師電話詢服務: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14:00-17:00

    電話:(02) 29646476 及 (02) 29646357。

    2.律師面談諮詢服務: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14:00-17:00,及每週三18:00-21:00於新北市政府1樓聯合服務中心16號諮詢室(板橋區山路一段161號1樓西側)

    3.勞工法令諮詢服務:

    (1)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14:00-17:00,電话:(02) 29603456 分機 6529,或專線(02) 29653900。

    (2)每週一至週五08:30-18:00,於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11號至14號櫃臺(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樓西側)。

    Q9:如在求職或受僱期間遭受歧視,該如何反映? (點擊展開)

    依法令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如於求職或受雇期間遭受雇主歧視,請治訴專線:(02) 2967-6902;或可下載就業歧視申訴書,本府勞工局於受理後將依法處理,以保障勞工權益。(連結網址請點我,另開新視窗)

    image

    (下載就業歧視申訴書 QR Code)

    Q10:工作受傷了該怎麼辦? (點擊展開)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設有專屬服務窗口,為職災勞工提供主動式服務,除協助勞工本人或家屬申請慰助金外,並依職災勞工個別需求,連結法律、經濟、醫療、社會福利、心理及復工等公私部門資源,提供適切服務,降低職業災害對個人及家庭可能產生的衝擊。

    您如有職災問題或服務需求:

    1.請上新北勞動雲-職業災害保護(連結網址請點我,另開新視窗)

    2.電洽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職災個案管理員(02)29603456 分機 6307、6308、6315、6316、6324、6325、6332

    Q11:如何申請新北市勞工職業災害慰助金? (點擊展開)

    1.申請資格:年滿15歲,設籍新北市或在新北市境內工作發生職業災害之勞工,因職業災害死亡、失能或傷病住院連續達7天以上者。

    2.補助標準:

    發放項目與金額:

    1. 死亡:市籍-執行職務30萬元;通勤災害10萬元;非市籍15萬元
    2. 失能1-5級:市籍10萬元;非市籍5萬元
    3. 失能6-10級:市籍5萬元;非市籍2.5萬元
    4. 失能11-15級:市籍2萬元;非市籍1萬元
    5. 住院7天以上:市籍1萬元;非市籍0.5萬元

     

    發放項目與金額

    3.申請期限:事故發生日起或經勞工保險職災保險給付核定後6個內提出。

    Q12:請問開設餐飲店要注意哪些事項? (點擊展開)

    如為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申請食品業者登錄,始得營業,且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準則)」,要注意的事項包含人員衛生、環境清潔、食材安全、原料保存、飲食標示、製程調理、垃圾處理與病媒防治作業等,詳情可掃描QRcode看參考手冊。
    餐飲業自主管理手冊 qrcode

    Q13:我在店裡裝臺卡拉OK會觸法嗎? (點擊展開)

    只有商店位在商業區裡才可經營卡拉OK,住宅跟工業區都不能經營。

    好歌只在商業區 宣傳圖示

    Q14:我是登記在新北市的業者,具有創新提案,想要透過群眾募資方式募集資金,可以到哪裡申請輔導呢?(點擊展開)

    登記於新北市之公司、商業或具政府立案之非營利事業法人、機構或團體,可向市府申請「新北市群眾募資輔導計畫」,將協助申請人透過專業的集資輔導機制,將創意轉化成商品化資金,計畫內容請詳見市府網頁(網址請點我,另開新視窗)

     

    Q15:如何申請『職能復健津貼』?

    1. 補助對象:於『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進行職能復健強化訓練之職災保險被保險人。

    2. 補助標準:依強化訓練完成證明所載強化訓練日數,以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等級60%,除以30之日額標準發給,發給日數最長以180日為限。

    3.『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連結網址請點我(另開新視窗)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