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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新住民專區 / 06常見問題 / 工作就業 / Q11:如何申請新北市勞工職業災害慰助金? (點擊展開)

1.申請資格:年滿15歲,設籍新北市或在新北市境內工作發生職業災害之勞工,因職業災害死亡、失能或傷病住院連續達7天以上者。

2.補助標準:

發放項目與金額:

  1. 死亡:市籍-執行職務30萬元;通勤災害10萬元;非市籍15萬元
  2. 失能1-5級:市籍10萬元;非市籍5萬元
  3. 失能6-10級:市籍5萬元;非市籍2.5萬元
  4. 失能11-15級:市籍2萬元;非市籍1萬元
  5. 住院7天以上:市籍1萬元;非市籍0.5萬元

 

發放項目與金額

3.申請期限:事故發生日起或經勞工保險職災保險給付核定後6個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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