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拿到歸化許可證書後 1 年內一定要辦理放棄您原本的國籍,並取得放棄原本國籍證明文件,以免被內政部撤銷歸化。建議先確認是否放棄原本國籍及其權利後,再申請歸化。
2.您可以出具自願撤銷歸化國籍申請書自行書寫,無制式表單,並請說明理由,層轉內政部辦理撤銷歸化。
更新時間:2024-08-16 11:26:17|點閱次數: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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