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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社會局提供好孕專車之車資補助,可搭乘計程車於往返醫療診所產檢及就醫使用,每趟補助最多 200 元。只要設籍新北市孕婦或與設籍新北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之外國籍及大陸籍配偶之孕婦,於預產期前提出申請,經市府審核通過符合補貼資格的孕婦,即可下載「我的新北市APP」,搭乘指定合作車隊(台灣大車隊、大都會、龍星)往返醫療院所產檢及就醫使用,如申請人於預產期前使用乘車券趟次未達最高上限者,剩餘趟次得於預產期後6個月內陪同嬰幼兒預防接種及就醫使用。
更新時間:2025-02-18 08:59:16|點閱次數: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