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常見問題 / 8.服務資訊 / 1.華語專班

華語學習專班的主要招收對象為何?新住民學習課程之入學資格為何?其課程應如何招生?

一、對華語識字學習有興趣的新住民朋友,並設籍本市持有居留證。

二、原則上以設籍本市之新住民朋友,均可申請入學就讀。

三、可藉由學校、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等,以張貼海報、印發招生簡章方式協助 宣傳招生。

 

華語學習專班授課內容有哪些?是否有不同課程可任其選擇?寒、暑假有否開辦新住民學習專班?其時間為何?

一、華語學習專班以識字教育為主,生活輔導課程為輔。

二、請於本網站首頁之最新消息及學習專區,即有詳細開班訊息,或電洽國際多 元服務櫃檯服務人員,服務電話:29603456(或直撥1999)轉分機 5122~5126

三、依各校實際開班時間而定,寒、暑假亦可開班。

 

 

新住民華語學習課程之招生規定為何?一所學校可申辦幾個班?一所學校可申辦幾個班次?幾名學員可組成一班?

有關華語學習專班之規定:

一、招生規定: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成人基本教育實施原則」規定招生對象為年 滿十五歲以上,不識字或未具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外籍與大陸配偶。

二、學校申請班次:各校依師資、學員多寡、學員需求等需要向教育局申請之。

三、每班學員數:每班以15~20 人為原則。

 

新住民學習課程結束後是否有畢(結)業證書?

若開班係依補校要點設置者,完成學業頒發畢業證書;若依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 規定設置者,完成課業則頒發結業證書。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