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住民語文答客問(教支篇)
一、課綱規定
Q1-1.新住民語文課程,包括哪些國籍別?
A: 新住民語文課程包括越南、印尼、泰國、緬甸、菲律賓、馬來西亞、柬埔寨等七國官方語文。
Q1-2.新住民語文課程,各學習階段類別為何?
A:108學年度起,新住民語文課程依據課程綱要從國小1年級、國中1年級逐年實施,有意願學習的學生都可選修。
1.國民小學每週上課時數為 1節,每節40分鐘。
2.國民中學階段學生選修,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課,也可以在假日或寒、暑假上課。
二、師資需求
Q2-1.擔任新住民語文課程教師須具備那些條件?
A:擔任新住民語文教學者,必須取得教育部培訓認證通過之教學支援人員資格
證書(資格、進階)。
Q2-2.新住民語文師資遴聘方式為何?
A:公開甄選
學校公開甄選 (自辦)。
網頁路徑:新北市教育局﹥教育公告﹥自辦甄選﹥
學校委託教育局辦理(委辦)聯合甄選聘任作業。
網頁路徑:新北市國際教育資訊網﹥新住民語文教學平台﹥師資﹥聯合甄聘
聯合甄聘時間表:
6/12網站公告各校缺額需求
6/16攜帶文件資料,至北新國小進行積分審查
6/17-6/19積分審查補件
6/29公開分發作業
7/1-7/5到校報到及簽訂契約
8/24參加職前培訓
9月-12月 參加回流課程等增能課程
Q2-3.新住民語文師資之聘期為何?
A:聘期每次最長為一學年;不滿一學期者,可由校長直接聘任。
教學支援人員表現良好,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可再聘一學年,
最多可以再聘二次。
三、教材選用
Q3-1.新住民語文學習教材來源為何?
A:108學年度選課的小一新生由國教署印製再配送給學校。
四、授課規範
Q4-1.新住民語文課程授課規範為何?
A:依學校課表授課。
五、空間規劃
Q5-1.新住民語文課程空間規劃為何?
A:學校安排上課教室,提供教學所需設備,請教支人員進行情境布置。
六、教學輔導
Q6-1.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教學輔導。
A:教支人員每學年度要在學校辦理公開授課,並參加由教育局主辦的回流班增能;另外,本市國教輔導團新住民語文輔導小組會到校輔導。
七、相關規定支給
Q7-1.有關鐘點費、交通費
A:國小鐘點費每節320元、國中360元,有關勞健保經費依相關規定支給。
交通費每個月2,000元(非跨校)至3,000元(跨校)以教育部補助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