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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 / 新住民語文答客問(教支篇)

 

新北市新住民語文答客問(教支篇)

 

 

一、課綱規定

 

Q1-1.新住民語文課程,包括哪些國籍別?

A: 新住民語文課程包括越南、印尼、泰國、緬甸、菲律賓、馬來西亞、柬埔寨等七國官方語文。

 

Q1-2.新住民語文課程,各學習階段類別為何?

A108學年度起,新住民語文課程依據課程綱要從國小1年級、國中1年級逐年實施,有意願學習的學生都可選修。

1.國民小學每週上課時數為 1節,每節40分鐘。

2.國民中學階段學生選修,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課,也可以在假日或寒、暑假上課。

 

 

二、師資需求

 

Q2-1.擔任新住民語文課程教師須具備那些條件?

A:擔任新住民語文教學者,必須取得教育部培訓認證通過之教學支援人員資格

   證書(資格、進階)。

 

Q2-2.新住民語文師資遴聘方式為何?

A:公開甄選

學校公開甄選 (自辦)

網頁路徑:新北市教育局﹥教育公告﹥自辦甄選﹥

學校委託教育局辦理(委辦)聯合甄選聘任作業。

網頁路徑:新北市國際教育資訊網﹥新住民語文教學平台﹥師資﹥聯合甄聘

   聯合甄聘時間表:

   6/12網站公告各校缺額需求

   6/16攜帶文件資料,至北新國小進行積分審查

   6/17-6/19積分審查補件

   6/29公開分發作業

   7/1-7/5到校報到及簽訂契約

   8/24參加職前培訓

   9-12月 參加回流課程等增能課程

 

 

Q2-3.新住民語文師資之聘期為何?

A:聘期每次最長為一學年;不滿一學期者,可由校長直接聘任。

   教學支援人員表現良好,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可再聘一學年,

   最多可以再聘二次。

 

 

三、教材選用

 

Q3-1.新住民語文學習教材來源為何?

A108學年度選課的小一新生由國教署印製再配送給學校。

 

 

四、授課規範

 

Q4-1.新住民語文課程授課規範為何?

A:依學校課表授課。

 

 

五、空間規劃

 

Q5-1.新住民語文課程空間規劃為何?

A:學校安排上課教室,提供教學所需設備,請教支人員進行情境布置。

 

 

六、教學輔導

 

Q6-1.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教學輔導。

A:教支人員每學年度要在學校辦理公開授課,並參加由教育局主辦的回流班增能;另外,本市國教輔導團新住民語文輔導小組會到校輔導。

 

 

七、相關規定支給

 

Q7-1.有關鐘點費、交通費

A:國小鐘點費每節320元、國中360元,有關勞健保經費依相關規定支給。

   交通費每個月2,000(非跨校)3,000(跨校)以教育部補助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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