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新住民語文課程業務說明

新住民語文課程業務說明

為深化新住民子女所兼具的發展優勢,運用其多元的語言學習環境、跨國文化的成長背景優勢,藉由提供新住民子女具備另一種的語文能力,有助於新住民子女未來在國際競爭中脫穎而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108學年度課綱,將新住民語文列為「語文」領域課程之一,以落實「成就每一個孩子」的願景、「尊重多元文化」之課程目標,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其中,新住民語文以東南亞國家語文為主,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將從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中,依其需求任選一種必修,每週一節。國民中學階段將新住民語文列為選修,依學生需求於彈性課程開設。

課綱理念:

1.      探索新住民語言與文化的多樣性

2.      增加尊重與欣賞多元文化的能力,創造共好社會。

3.      拓展對外發展合作的資源,開啟國際理解的窗。

課綱目標:

1.      啟發學習新住民語言及文化的興趣。

2.      增進對新住民及其文化的認識、理解、尊重與欣賞。

3.      培養新住民語之聽、說、讀、寫能力,並應用於日常生活溝通。

4.      拓展國際視野,運用多重文化視角。

5.      培養跨文化溝通與跨國行動能力及素養。

跳至網頁頂部